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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鳄鱼文

By 小米粥 •  2017-11-26 12:50:01 •  7097次点击
祭鳄鱼文

□ 唐 韩愈

维年月日,潮州剌史韩愈,使军事衙推秦济,以羊一、猪一投恶溪之潭水,以
与鳄。鱼食,而告之曰:

昔先王既有天下,列山泽,罔绳擉刃,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,驱而出之四海
之外。及后王德薄,不能远有,则江、汉之间,尚皆弃之以与蛮、夷、楚、越,况
潮,岭海之间,去京师万里哉!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,亦固其所。今天子嗣唐位,
神圣慈武,四海之外,六合之内,皆抚而有之,况禹迹所揜,扬州之近地,剌史、
县令之所治,出贡献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!鳄鱼其不可与剌史杂处此土也!

剌史受天子命,守此土,治此民,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,据外食民、畜、熊、
豕、鹿、麞,以肥其身,以种其子孙,与剌史亢拒,争为长雄。剌史虽驽弱,亦安
肯为鳄鱼低首下心,伈伈[目见][目见],为民吏羞,以偷活于此邪?且承天子之命
以来为吏,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。

鳄鱼有知,其听剌史言:潮之州,大海在其南,鲸、鹏之大,虾、蟹之细,无
不容归,以生以食,鳄鱼朝发而夕至也。今与鳄鱼约,尽三日,其率丑类南徙于
海,以避天子之命吏。三日不能,至五日;五日不能,至七日;七日不能,是终不
肯徙也,是不有剌史、听从其言也。不然,则是鳄鱼冥顽不灵,剌史虽有言,不闻
不知也。夫敖天子之命吏,不听其言,不徙以避之,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,皆
可杀。剌史则选材技吏民,操强弓毒矢,以与鳄鱼从事,必尽杀乃止。其无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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